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按照市衛健委、市編委、市人社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本科醫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石衛科教〔2019〕1號)文件精神。縣人社局和縣衛健局制定了關于從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本科醫學生中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且已經市人社局核準。現由縣人社局、縣衛健局根據實施方案,面向2024年畢業的農村訂單定向本科醫學生,進行公開專項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項招聘原則
專項招聘工作應當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專項招聘質量,提高人員素質。
二、專項招聘崗位、數量及服務年限
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招聘的崗位、數量和專項招聘要求詳見《靈壽縣農村訂單定向本科醫學生專項招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招聘人員在我縣鄉鎮衛生院最低服務六年。
三、專項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專項招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2月31日至2006年1月1日期間出生),與我縣簽約,已經畢業的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本科醫學畢業生。
(二)下列人員不在招聘范圍內:
1.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現役軍人;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專項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6月4日
報名地點:靈壽縣衛生健康局
資格審查: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定向就業協議書》、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二張。
由靈壽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靈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取消報考者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二)考試
專項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面試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抽調骨干醫師組成評委組,評委組共7人,根據考生臨床專業知識、臨床實踐水平和心理素質等綜合能力,現場打分。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面試采用體操打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排名,按參加體檢人數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遇有成績并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退役軍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如并列人員仍不能確定排名先后,則現場加試。
(四)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選擇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待定。
(五)考察審檔
由專項招聘單位和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材料及相關證件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如有體檢、考察、審檔不合格或自動放棄人員,在同崗位同一面試組內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的考生中依次遞補。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審檔均合格人員在靈壽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無異議的,由專項招聘單位和靈壽縣衛生健康局、靈壽縣人社局提出聘用意見,經市人社局備案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流動、工資等相關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要求
1、本次公開專項招聘工作由靈壽縣衛生健康局具體組織實施,靈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業務指導監督。
2、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專項招聘政策,嚴肅工作紀律。
3、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察紀律,否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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