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23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2023年度承德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察時間
5月17日—5月29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
二、考察組織實施
1.報考市直部門職位的考察工作由所報考部門的干部(人事)科組織實施。
2.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職位的考察工作由市法院、市檢察院組織實施。
3.報考公安職位的人事檔案審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集中審核(時間為5月25日-26日),政治考察工作由各招錄單位公安政工部門組織實施。
4.報考各縣(市、區)職位的考察工作由所屬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具體地址、咨詢電話詳見附表1。
三、審核內容
1. 考生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2023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人員,須由校方提供其現實表現,注明所學專業名稱及能否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情況說明。2023年7月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及時到考察部門進行補充考察;屆時未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2. 考生本人檔案,檔案要密封完整。
3. 報考非公安類的考生自行下載《2023年承德市公務員招錄檔案審查表》(附件2,填寫完整)和《2023年承德市公務員招錄政審表》(附件3,填寫完整并由派出所或居委會簽署審查意見,正反面打印)。
4.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自行下載《擬錄警人員檔案審核登記表》(附件4,填寫完整)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附件5,正反面打印)。
以上材料交考察組織實施部門。
四、有關要求
各位考生及時與相關考察實施部門聯系,按要求提供本人檔案及相關資料。需開具調檔函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并核實本人檔案存放地址后,及時到以下部門開具《調檔函》:
1.報考市直部門職位的考生由市委組織部出具。
2.報考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部門職位(含各縣市區)的考生分別由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出具。
3.報考縣(市、區)職位(不含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部門)的考生由所屬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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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及審核地點
2.2023年承德市公務員招錄檔案審查表
3.2023年承德市公務員招錄政審表
4.人民警察擬錄用人員檔案審核登記表
5.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
中共承德市委組織部
2023年5月16日
原標題:2023年度承德市公務員錄用四級聯考考察工作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chengde.gov.cn/art/2023/5/16/art_1806_930473.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