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單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采取公開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基本情況
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是中共河北省委培訓領導干部和優秀中青年干部的學校,是學習研究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黨的重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是省委、省政府新型高端智庫,是省委直屬事業單位。
二、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6年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擬選聘博士研究生17名(含出站博士后)。具體要求詳見《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2026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等設置。
安排部分招聘崗位,用于專項招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人員。
對于取得海外院校學歷學位或畢業于國內院校自設學科的考生,如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研究領域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科專業證明等材料進行綜合研判,嚴格把握,統一標準,作出決定。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四、選聘范圍
博士研究生。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網站(http://www.hbswdx.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即日起,通過電子郵箱(hbdxzzrsc@126.com)方式接收報名,報名表、科研成果清單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載(附件2、附件3),電子郵件請以“姓名-學校-專業”格式作為郵件主題和附件標題,考生投遞報名表后,需主動來電聯系確認(聯系確認電話:0311-85931755,85931956),非經來電確認,不視為報名成功。截止報名時間,以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網站公告欄發布公告為準。
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包括:按照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由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負責組成評委會,采取試講方式進行,由評委會結合應聘人員的教育經歷、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課題、論文論著等資料情況,采取是否同意聘用投票以及量化評分方式同時進行綜合評價。依據測評成績,按以下原則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1)同意聘用票達半數及以上者,計算量化分數,否則不予計算量化分數,不能確定為擬聘人選;
(2)同一崗位考生先按評委同意聘用得票高低為序,再按測評分數高低為序進行排名,依次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因并列排名導致超出選聘計劃的,則由評委會對并列排名者進行第二輪投票以確定最終人選。
根據報名情況,測評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檢查和部分婦科相關體檢項目可根據個人申請待生產后補檢。
體檢合格的,由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組織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根據實際情況按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的排序情況進行等額遞補。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河北人社網、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我校提出聘用意見,按程序報省委組織部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對符合我校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的聘用人員,給予一定待遇支持。
六、其他事項
在選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組織人事處0311-85931755、85931753、85931956。
監督舉報電話: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機關紀委0311-85931982;省委組織部0311-87907275。
附件:
1.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2026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xls
2.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2026年公開選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3.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2026年公開選聘專業技術人員科研成果清單.doc
中共河北省委黨校(河北行政學院)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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