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確認點:
為做好我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河北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施方案》和河北省教師發展與資格認定事務中心《關于做好我省今年上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相關工作的通知》(冀教資認函〔2025〕2號)的有關要求,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請認定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一)社會人員
1.具有承德市戶籍。
2.持有承德市有效期內居住證。(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3.駐承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2025年普通高校(含兩年制“3+2”及五年一貫制專科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戶籍地或學校所在地,憑當年取得的學歷,參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認定申請。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可在戶籍地或學校所在地,以本科或專科學歷的非應屆在讀學生身份申請認定。
(三)港澳臺居民
1.持有由承德市公安部門簽發,在有效期限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2.已在承德市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3.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條件及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師范類畢業生應具備具有辦學資質院校開設的中等學歷層次幼兒教育類專業畢業(須是招生管理部門、省教育行政部門“雙向備案”生源,且畢業時間不晚于2022年7月)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具備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和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其中對確有特殊技藝,且獲得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機關頒發的高級技術等級證書的人員,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申請認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可適當放寬到高中畢業學歷。
(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人員應當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應當通過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三)普通話條件
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如申請認定語文學科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如申請認定中職語音類(播音與主持專業)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如申請認定小學全科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持有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若從事小學語文學科教學,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健康,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衛生部?教育部令第76號)及《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到我市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體檢結果市域互認。
(五)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嚴守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無不良品行和違法犯罪記錄。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六)無犯罪記錄情況及從業禁止核查
認定過程中,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進行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作出認定結論。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在作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前,對經準入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
三、教師資格認定流程
本次認定采取申請人“網上報名-體檢-上傳材料-網上審核”的方式進行,具體認定流程詳見附件1。
特別提示:本次認定開通“全程網辦”,申請人須在網上報名時,在“申報提醒”步驟或“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欄目的“查詢報名信息”中上傳相關認定材料。如需修改上傳材料,完成報名后,點擊“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欄目旁的“查詢報名信息”按鈕,通過修改報名信息重新上傳相關認定材料。
申請人應每日關注“查詢報名信息”欄的“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和工作人員留言,保持所登記電話暢通,按要求修改或補充認定材料。
四、時間安排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網上注冊申報時間及安排
1.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第一批次:3月20日9:00至3月31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6日9:00至6月30日17:00。
(2)報名方式: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和報名。
2.受理范圍
第一批次:符合申請條件的社會人員,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研究生和在讀專升本學生(以本科或專科學歷的非應屆在讀學生身份申請認定)。
第二批次:符合申請條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含兩年制“3+2”及五年一貫制專科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以及未參加第一批次認定的人員。
3.申請人賬號注冊及認定信息填報,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菜單“咨詢服務”—“常見問題”和“操作手冊”欄目相關信息。
相關注意事項
1.申請人網上報名時,認定機構選擇:承德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
2.申請人網上報名時,確認點按照以下要求進行選擇:a.已畢業人員,須選擇戶籍、居住證所在地或現役軍人、現役武警駐地的縣(市、區)確認點進行審核確認(名單詳見附件3);b.河北民族師范學院、河北旅游職業學院、承德醫學院、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承德市工業學校(承德幼兒師范學校)、承德應用職業技術學院應屆畢業生如選擇在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須選擇承德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為確認點進行確認;如選擇在戶籍地申請認定,須選擇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確認點進行確認。c.我市在讀專接本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在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須選擇學校所在地的縣區確認點進行審核確認;如在戶籍地申請認定,須選擇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確認點進行審核確認。具體確認時間和確認地點報名時可在報名界面查看。
3.《個人承諾書》無需提前下載,在網報過程中按系統提示在手機端手寫簽名上傳。
4.上傳照片必須為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按照系統要求格式上傳。
5.申請人可在網上審核結束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對信息進行修改。
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審核,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報、審核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體檢
第一批次:3月20日至4月1日
第二批次:6月16日至7月1日
申請人在完成網報后,持貼有與網報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在規定時間可直接就近選擇本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詳見附件2)。《河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由申請人自行登錄“河北省教師發展與資格認定事務中心”官網(http://jszg.hee.gov.cn/),在“資料下載”欄按所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下載相應體檢表,需A4紙雙面打印。
特別提示:
1、懷孕人員可免做胸透項目,但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體檢醫院出具的相關醫學檢查證明。其他人員須完全按體檢表內容逐項檢查,不可缺項;
2、申請人體檢完成后,無須領取體檢結果,體檢結果由體檢醫院直接向所轄區確認點反饋。
(三)網上上傳材料
申請人應在網上報名結束前完成以下申請材料的上傳。
1.基本信息材料
上傳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
2.申請人所屬人員范圍材料
⑴戶籍在本市的已畢業人員需要上傳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⑵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人員需上傳居住證原件。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如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需上傳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如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需上傳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⑷駐承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上傳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承部隊。
(5)港澳臺居民需提供由河北省公安部門簽發,且在有效期限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是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學歷條件材料
在網上報名階段,學歷信息經由系統比對核驗成功的,無需上傳畢業證書原件;學歷信息比對不成功的,應當上傳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港澳臺或國外學歷應上傳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參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認定報名時,對于未取得畢業證書或暫時無法比對學歷的申請人,需先核驗學籍信息進行報名,待取得畢業證后,于7月4日前補充上傳畢業證書原件進行材料審核。其中,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需補充上傳已取得的本科學歷信息;對于已取得畢業證書的申請人,可直接由系統比對核驗學歷信息,無需上傳畢業證書原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報名時,對于“是否在校生”選項,應選擇“非應屆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可在認定報名中同步學籍信息,并在“個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經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學歷認定教師資格。
符合認定條件的河北省具有辦學資質院校開設的中等學歷層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的申請人,無法通過系統進行學歷信息核驗,需上傳提供畢業證原件。
4、教育教學能力條件材料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網報系統自動比對核驗,無需網上提交。
5.普通話條件材料
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上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中國教師資格網能驗證通過的無需上傳。
申請人可登錄“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網”(網址:http://www.cltt.org/)查詢本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相關信息。我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程序可登錄河北政務服務網(http://www.hbzwfw.gov.cn/),在“個人辦事”按主題選擇“證件辦理”子項中查詢。
6.身體條件材料
《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和結果由指定的體檢醫院向確認點直接反饋,申請人無須網上上傳(體檢結果當次有效),體檢表所粘貼照片應與網報照片同版。
7.無犯罪記錄證明
⑴內地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無需網上提交。
⑵港澳臺居民需上傳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該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聯系認定機構協助提供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
8.其他材料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還須上傳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四)證書發放
申請人應在報名時確定證書的送達方式。并分別于5月份和8月份登陸承德市行政審批局官網或添加微信公眾號“承德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見附件4),以便接收證書發放時間的公告,按照公告要求領取證書。(今年上半年認定取得的證書,最晚在當年8月中旬以后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可查。)
其中:選擇現場送達的,證書由各確認點統一領取后進行發放。選擇郵寄送達的,由市行政審批局在認定結束后陸續郵寄。對于因審核后確需申請人現場領取的,將通知本人現場領取。
申請人在以上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五、其他須知事項
(一)申請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請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請第二種教師資格。
(二)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附件:1. 承德市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2.承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醫院名單
3.承德市教師資格認定確認點名單
4.“承德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公眾號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