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計84名,其中教育類68名、醫學類14名、綜合類2名。為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實施,依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則
本次招聘為統一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堅持德才兼備及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崗位名額及所需具體條件等詳見《安平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對象
從符合條件的以下人員中招聘:
1、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2、衡水市戶籍(含衡水市所屬各縣、市、區;含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派往衡水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可視為具有其服務地、服役地戶籍)往屆畢業生。以上材料時間截止到報名首日。
3、安平縣相鄰縣(辛集市、深澤縣、安國市、博野縣、蠡縣)戶籍或配偶一方為安平縣戶籍往屆畢業生可報考非“服務基層項目專項計劃”的崗位。
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詳見《安平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報名年齡要求:年齡一般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6年10月18日(不含)至2003年10月18日(含)之間。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我縣公開招聘的公辦學校人事代理和勞務派遣在崗教師,年齡放寬至40周歲。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和其他具體資格條件。
(三)其他條件
1、教育類崗位考生需具有教師資格證或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醫學類崗位原則要求有具有相應執業資格證,考生暫未取得資格證但符合崗位其他要求的可以報考,被聘用后1年試用期,試用期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無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執業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
2、“服務基層項目專項計劃”崗位條件:符合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務基層項目(含本市戶籍外地服務基層項目、外地戶籍本市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醫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享受過服務基層項目專項招聘已就業的人員除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按崗位要求報考非專項計劃崗。
3、本次招聘部分崗位僅限高校畢業生報名。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畢業后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4、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四)下列人員不在招聘范圍內
1、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
2、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3、現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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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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