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雄安新區專項崗位和輔助性崗位管理辦法》和《雄縣專項崗位和輔助性崗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開展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安置對象須為本人或配偶具有雄安新區戶籍、18-60周歲的下列人員:
1、被征遷或完全失地農民;
2、防止返貧致貧對象;
3、失業6個月以上并在就業部門登記失業人員;
4、畢業5年內且當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5、殘疾人;
6、退役軍人;
7、就業困難人員。
(二)自愿從事輔助性崗位工作,且滿足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行為;
2、身體健康,適合用人單位工作需要;
3、服從組織分配,遵守用人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4、無職工社保、無工商注冊登記信息(含股東、法定代表人、監事等任職信息),非在校學生,未擔任村(社區)“兩委”成員及其他村干部職務,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5、之前享受專輔崗補貼不超3年期限。
6、無其他不符合報名的條件。
二、崗位設置
專輔崗主要是滿足新區規劃建設、城市發展運營管理等非營利性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同一人員可享受專輔崗在崗及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崗位請詳見:附件2026年輔助性崗位人員4月公開招聘條件表
三、待遇標準
燃氣協管員300元/月;村級綜合維保員、淀邊村綜合治理員、食藥品安全協管員800元/月;村級服務代辦員1000元/月。并為安置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四、報名時間及招聘方式
報名時間:4月10日-4月15日,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各用人單位現場報名,并攜帶以下材料復印件:
1、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如外地戶籍報名人員,需復印結婚證、配偶戶口本首頁及配偶本人頁。
3、7類人員相關證明:根據自身所屬類別上傳對應證明材料:
①被征遷或完全失地證明
②防止返貧致貧對象證明
③失業6個月以上個人承諾
④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帶二維碼版)
⑤殘疾人證
⑥退役軍人優待證
⑦身份證復印件上注明就業困難人員(我們將根據您的身份證號碼在人社系統查詢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情況)
招聘方式:用人單位審查報名人員資格并組織面試,綜合考慮申請人員困難類型、身體及家庭狀況、履職能力、崗位匹配度等因素,確定擬安置人員,公示3日后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向縣公共服務局報送擬安置人員名單和公示無異議證明材料,經核查后進行安置上崗。
附件: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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