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有關要求,現就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3月26日(周四)上午9:00-11: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石家莊市裕華區槐北路222號)1號樓C412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材料
考生須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出具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
3.《報名推薦表》原件;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5.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考核等次證明材料;
6.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復印件);
7.現職務職級《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8.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如未體現在《報名推薦表》中,則需單位出具證明并蓋章,同時攜帶文字材料等原件)。
四、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2.資格審核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的,取消面試資格,情節嚴重的按規定追究責任。
咨詢電話:0311-66871467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
2026年3月24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