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衡水市桃城區二o一九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衡水市桃城區2019年度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及方案已經批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二、招聘數額和崗位
衡水市桃城區2019年度公開招聘教師計劃170人。其中,高中學校30人,中等職業學校10人,鄉鎮小學20人,市區幼兒園20人,市區小學90人,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招聘崗位分為普通崗位和“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只要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都可以報考普通崗位,普通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通知應聘人員改報其它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和招聘計劃,普通崗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
“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僅限符合崗位條件且在桃城區服務期滿(時間截至2019年7月31日之前,含7月31日)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按招聘總人數的30%設置,設置51個崗位。“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筆試、面試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如某“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無考生報考,則該“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崗位”調整為同類普通崗位。詳見《桃城區2019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三、招聘范圍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范圍
1.2019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衡水市戶籍(含就業報到證派往衡水市;含戶口遷移證派往衡水市)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上相關證明的日期以2019年7月17日之前(含7月17日)有效。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學歷和專業要求:請見“桃城區2019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所列崗位和學歷、專業要求,沒有明確專業要求的崗位不限專業。
3.身體健康,出生日期在1984年7月17日(含)至2001年7月17日(含)之間。
4.報名考生必須取得對應崗位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高中學科崗位、中等職業學校學科崗位和小學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的考生所持教師資格證必須是相應學科。其他學科崗位不限制教師資格證的學科。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暫未發證的,需提供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各項成績考試合格的證明。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6.現役軍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