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為滿足我市市直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202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9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市直黨群序列、政府序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組織實施。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2022年市直事業單位統一招聘工作人員196名,各招聘單位招聘人數、具體崗位、崗位類別、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廊坊市2022年市直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廊坊市2022年市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2)。應聘人員可通過登錄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查詢招聘信息。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27日至2004年6月27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所報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報名人員學歷底限(學位底限)或以上學歷(學位)的專業名稱必須與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一致(詳見《崗位信息表》)。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具體專業名稱”的,須一字不差(設定的專業要求帶括號的,審核時專業為括號內、外均可)。專業要求為“專業類”、“一級學科”的,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審核。
使用學歷底限(學位底限)以上的學歷(學位)報考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崗位時,若專業名稱與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類”所包含的具體專業名稱一字不差的,視為同一專業。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印發和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家對專業歸類有過調整、專業名稱有所變更的,與所設專業屬前后銜接關系的專業,視為同一專業。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職業院校畢業生報考時,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參照本科畢業學歷,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22年6月27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計算。
(二)部分崗位條件的說明
1.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2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2020、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6)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后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高校畢業生”同等對待。
2.對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的要求:
(1)報考人員要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歷標準、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2)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教師招聘,通過教師招聘的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擬聘用人員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的,由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非應屆的在讀學生。
2.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公安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得報考中小學校、幼兒園、文藝體育等技能訓練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為未成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青少年科技館、少年兒童圖書館等相關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崗位。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須仔細閱讀《廊坊市2022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附件4),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和體檢各環節均需提供核酸檢測報告、《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及相關健康碼證明。
推薦閱讀:
教師招聘考試公告
教師招聘考試大綱
教師招聘職位表
教師招聘報名時間
責任編輯:文文
2022教師考編學習群
熱門標簽:廊坊教師招聘公告
<上一頁123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