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教育強區”戰略,推動全區教育體育事業快速發展,根據《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0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選校、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設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共400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占60%,具體為:
高中崗位40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24個。
初中崗位80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48個。
小學崗位250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150個。
幼兒園崗位30個,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18個。
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體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3年11月13日以前出生,含當天),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3日(報名第一天);
5.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及其他條件;
7.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8.考生應具有邯鄲市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邯鄲市,戶籍以2021年11月13日戶口所在地為準。考生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鄲市常住戶籍的,可視為具有其戶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戶籍;高校畢業生不限戶籍;定向招聘崗位不限戶籍;
9.學歷要求: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
10.資格要求:
(1)高中(含職高)教師崗位:應取得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2)職教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但須為相關專業畢業,具體專業要求為:
電氣自動化崗位:研究生要求專業為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本科要求專業為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電氣信息工程、電氣技術教育;
財會崗位:研究生要求專業為會計學、會計;本科要求專業為會計學、財務會計教育、財務管理;
(3)初中教師崗位:應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4)初中體育運動項目教練崗位: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具體要求為:
足球、乒乓球、武術套路、田徑(投擲)、田徑(徑賽)崗位須獲得相應項目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國家運動員證書須在國家體育總局網上查出);
(5)小學教師崗位:應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6)幼兒園教師崗位: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為幼兒園或學前教育;
(7)定向招聘崗位(小學語文):應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該崗位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2021年度當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暫未取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相關證明的,最晚在考察環節取得并提供崗位要求的合格證明等材料,否則取消聘用。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河北省應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河北省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2021年應屆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崗位,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初中教育的,可報考初中和小學所有崗位。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小學教育或小學全科的,可報考小學所有崗位。教師資格證上未明確任教學科的,結合本人所學專業確定報考崗位。
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參加報名和資格復審,且最晚在考察環節前須取得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應聘資格。
(二)不在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學位報考;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4.永年區全額事業人員。
(三)不得應聘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回避規定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及《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實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