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縣教師隊伍建設,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批準,決定采取政府購買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現就公開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開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條件、人數、崗位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興隆縣戶籍或配偶為興隆縣戶籍;
2、年齡18至30周歲(1991年9月3日到2003年9 月2 日);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現役軍人;
4、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20人。具體條件詳見《興隆縣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條件表》。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1年9月3日通過興隆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bxl.gov.cn)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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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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