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水冀州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已于2020年8月28日發布,本次衡水冀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衡水市冀州區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四)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4日至2002年9月4日期間出生)。
(六)“服務基層項目專項計劃”職位僅限:衡水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衡水市戶籍在外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外地戶籍在衡水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報名截止日之前有效)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學生村醫”、“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
(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學生村醫”、“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項計劃”,也可按職位要求報考非專項計劃。
(八)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在范圍。
(九)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十)教師資格證及職位相關要求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先上崗、后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年。聘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1年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其他報名人員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暫未發證的,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符合職位要求。(十一)符合衡征[2014]2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可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也可按專業報考非專項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2020年衡水冀州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0年8月31日08:30至9月4日17:30 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教育基礎理論》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20年河北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