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河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河北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7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河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和儲存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資料。承擔全省綜合性生態環境調查、環境污染糾紛等技術認定。為制訂、修訂、驗證國家和省生態環境標準,全省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擬訂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提供相關服務。為污染事件調查提供相關服務,對治理工程進行生態環境效益監測。組織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技術交流及培訓。負責機動車污染監管平臺的運行、維護和相關數據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為制定機動車污染監管專業技術標準提供相關服務。負責構建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信息系統。實施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價和承擔石家莊、定州、辛集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對市縣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污染源監測及污染源調查提供技術支持。承擔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系統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有關技術性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監測科研工作。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技術工作。負責石家莊市區域內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和信息系統的維護。完成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交辦的其他任務。駐地在石家莊市。
(二)招聘單位:河北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主要職責:負責全省生態環境規劃、區劃、區域開發戰略環境影響分析研究;負責地方生態環境政策、標準研究;負責生態環境污染機理、生態環境安全、生態環境管理技術方法、污染物減排與總量控制方法研究;負責重大區域和流域生態環境問題、污染事故成因、環境災害防范研究。承擔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制藥廢水污染控制工程技術中心和省水環境科學重點實驗室工作。駐地在石家莊市。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博士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河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3年擬選聘工作人員4名,河北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擬選聘工作人員3名,均為博士學歷。具體要求詳見《河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2023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等設置。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選聘范圍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畢業生。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網站(http://hbepb.hebei.gov.cn)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通過電子郵箱方式接受報名,遞交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相應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
報名方式:通過電子信箱接收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5月29日至6月4日。
報名信箱:hbssthjtrsc@126.com。
2.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2)報名郵件主題及內容
郵件主題格式為“河北省生態環境廳2023年選聘+姓名+崗位名稱”。
郵件內容應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報名參加河北省生態環境廳2023年選聘+申報崗位名稱+我(注明姓名)對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
郵件附件中應有下列內容的掃描件:身份證、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成績單、證明本人工作經歷與業績的其他材料,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生還要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上述附件須確保清晰并以壓縮包形式發送。
注:國外院校畢業生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報名確認
工作人員收到報名信息,并初步審核電子申報材料,將會回復郵件,告知報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補充的材料。請報考人員務必注意查收回復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報名成功”信息后,才屬于報名成功。
3.注意事項
根據公告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真實、準確,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招聘過程中凡弄虛作假者(如學歷、專業等),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測評考核
由省生態環境廳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成測評專家組,不限定比例,對全部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行綜合素質面試、專業素質測評,由專家組現場量化打分。按照報考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依據崗位選聘計劃與擬選聘人員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省生態環境廳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測評結果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
體檢合格的,由省生態環境廳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一式三份,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7908532(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與離退休干部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7803631(省生態環境廳機關紀委)
0311-66908987(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與離退休干部處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11-87908532
傳真:0311-87803687
電子郵箱:hbssthjtrsc@126.com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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