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第十中學、第十一中學教師緊缺的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標準,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招聘第十中學、第十一中學教師40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24年7月底及以前畢業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學信網查詢結果為準),國外留學人員需經認證。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分專業崗位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注意事項及體檢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http://121.28.195.222:8065)公布。無故未按時參加體檢的、放棄體檢資格及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政審、資格復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檔案復核環節。由體檢合格人員畢業學校、街道(鄉鎮)社區(村)、工作單位提供政審材料。同時對考生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核報考人員的個人檔案等材料原件。政審、資格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逾期不提交政審、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對經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政審、資格復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運河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區教體局組織簽訂合同。
本次招聘實行合同制,考生要服從分配,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參照同等在編在崗教師標準,落實工資福利待遇。錄用當年不享受獎勵性績效。
八、有關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應聘人員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真實有效信息,確保無誤。本次招聘相關事宜考生應及時關注報名系統網站,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三)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政審、資格復審、報到等任何必經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及考生應聘后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任何時間,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均可取消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為確保公開、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運河區紀委監委實施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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