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工作需要,現將2023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精神衛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醫院),系河北省衛生健康委直屬的一所三級甲等精神病專科醫院。醫院位于保定市蓮池區東風東路572號,現有編制床位650張,實際開放床位808張,設有睡眠醫學科、情感障礙科、老年精神科、兒童青少年精神心理科、成癮醫學科、臨床心理科等亞專業科室,現為全省精神衛生防治、科研、教學、康復和專業人員培訓的基地和中心,承擔全省急重癥精神疾病治療、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應急心理干預以及全省精神衛生工作的技術指導等職能,河北省精神科質量管理與控制中心、河北省保定精神疾病司法鑒定中心、河北省藥物依賴治療中心、河北省心理保健中心等機構也設在醫院。
醫院精神科為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和省級臨床重點專科,精神病學為河北省醫學重點(發展)學科,擁有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國家精神心理疾病臨床研究中心河北分中心、河北省重大精神與行為障礙疾病研究重點實驗室、河北省中醫藥郁病重點實驗室、河北大學精神衛生研究院、賀林院士新醫學合作示范基地、京津冀精神衛生大數據中心等多個科研平臺和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中華醫學會臨床規范化培訓中心(河北)、中國醫師協會精神康復基地、中華護理學會精神專科護士京外臨床教學建設基地、河北省護理學院精神科專業護士培訓基地、河北大學附屬第六醫院、河北大學第六臨床醫學院等教學平臺,承擔河北大學、華北理工大學、河北北方學院等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培養任務和本科生課堂與臨床實踐教學任務。醫院還是河北省睡眠醫學學會、河北省醫師協會精神科醫師分會、河北省醫院協會精神病醫院管理分會、河北省預防醫學會精神衛生專業委員會、河北省預防醫學會精神康復專業委員會、河北省老年醫學會精神衛生專業委員會、河北省護理學會精神科護理專業委員會、河北省精神衛生專科聯盟主任委員/理事長單位。
近年來,醫院先后榮獲“全國加強人文關懷示范醫院” 、“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教科文衛體系統先進工會組織”、國家級“巾幗文明崗”和“五一巾幗標兵崗”、國家級和省級“青年文明號”、“全省衛生系統先進集體”、河北省創建“誠信醫院”活動先進集體、“河北省精神文明單位”、“河北省‘雙創雙服’先進集體”、“河北省殘疾人之家”等一系列榮譽稱號。醫院連續多年保持復旦大學醫院管理研究所醫院排行榜精神衛生專業華北區前5名,2019年、2020年全國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A級等次。
二、招聘原則
見習生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河南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西藏事業單位考試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河北省精神衛生中心擬選聘工作人員2名,其中博士2人。具體要求詳見《河北省精神衛生中心2023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等設置。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選聘理由
為進一步提高醫院醫療水平,滿足日常診療工作需要,促進學科發展,擬選聘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專業優秀人才。
招聘
五、選聘范圍
相關院校博士畢業生。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省精神衛生中心網站(http://www.hbs6yy.com)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通過郵箱接收報名(掃描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論文論著、科研立項等資料原件,發送至郵箱lyrs268@126.com)。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由專家評委組成測評考核組,采取相關專業知識答辯,對其學習工作經歷、專業能力、業績成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省精神衛生中心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省精神衛生中心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2-5976201(省精神衛生中心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2-5976212(省精神衛生中心紀檢監察室)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987(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精神衛生中心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