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2026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有關要求,現就我廳證件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時間及地點
1.審核時間:2026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
2.審核地點: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1104房間(石家莊市新華區維明北大街118號)
3.聯系電話:0311—66908113
二、審核內容
證件審核由考生本人攜帶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具體材料如下:
1.按照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本科、研究生)、學位證(學士、碩士)、筆試準考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2026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校證明和有關材料證明等;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尚未取得認證的,須書面承諾2026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2.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出具的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證件類材料原件返還考生,留存復印件1份;證明類材料,留存原件;筆試準考證需留存1份。以上材料請提前復印。
2.在證件審核中,發現網上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錄資格。
3.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的,取消其考錄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河北省人社廳人事處
2026年4月10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