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河北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河北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規定,根據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決定保定市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11名。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2025年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數、具體崗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咨詢電話等詳見《保定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工作經歷和技能等條件,除《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專業審核以畢業證為準;
6.符合所報崗位的年齡要求。年齡一般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崗位信息表》中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4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間出生;“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間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4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間出生;
7.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學位證書;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8.嚴格落實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應聘教師崗位的須有與報考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相應學段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以崗位信息表為準),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有效期內相應教資考試合格證明報考,但須于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應聘語文教師崗位的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資格證書;
9.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