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啟動區城市管理工作,充實綜合執法隊伍力量,根據啟動區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隊伍目前崗位空缺情況和隊伍建設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啟動區管委會綜合執法輔助人員8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年滿十八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3.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條件。專業主要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如所學學科專業不在上述專業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用人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紋身,具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5.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聘用后服從組織安排和崗位調整,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應急處突能力、團隊合作精神。
6.國家、本省以及行政執法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要求
詳見《招聘崗位表》。
崗位為初步分配,聘用后統一按照單位安排進行調配。
(三)不得應聘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正在被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
3.公職人員收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調查的,或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行政執法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7.雄安新區范圍內從事執法工作的在職人員。
8.現役軍人。
9.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10.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不適合從事行政執法輔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簡歷篩選、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本次招聘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24年8月31日9:00至2024年9月8日17:00
3.報名網址:https://www.ixczk.com/
4.實行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注冊個人基本信息、照片上傳、報名、準考證打印、查詢成績等均通過網絡進行,在指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報名,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5.報名材料:應聘者在填寫報名表個人簡歷時,須如實完整填寫本人學習和工作經歷(從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單位、專業或職務等,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附件應上傳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本復印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學歷為境外學歷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職工作人員應聘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具備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驗者須上傳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材料。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6.請應聘者隨時關注報名網站動態,相關信息將通過報名網站發布,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相關責任自行承擔。
(二)簡歷篩選
1.按照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進行簡歷篩選。
2.通過簡歷篩選的應聘者進行筆試。
(三)筆試
1.筆試組織。采取線下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或準考證。應聘者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筆試內容。題型為客觀題,范圍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行政執法政策法規(包括習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編、第四編和第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占應聘者總成績的50%。
3.筆試成績按分數高低排序,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一般按參加面試人員與擬聘人員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財務崗、門頭牌匾管理崗、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崗按參加面試人員與擬聘人員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4.筆試結束后5日內,應聘者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面試。
(四)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人選應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審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須提供:
1.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學歷為境外學歷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在職工作人員應聘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5.烈士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和先進個人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具有崗位要求相關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人員、具有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驗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相關榮譽證明材料。
以上證件要求提交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身份證須雙面復印在同一頁,戶口本須將戶主頁、本人信息頁復印在同一頁)。提交的應聘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面試
1.面試時間、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憑本人面試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法,主要考察職業素養與工作經歷、語言表達與儀表舉止、應變與自我控制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占應聘者總成績的50%。
3.參加面試人員曾獲得縣級及以上嘉獎的,在面試成績基礎上加2分;獲得三等功的在面試成績基礎上加3分,獲得二等功及以上榮譽的在面試成績基礎上加5分;退役軍人曾在部隊獲得三等功的在面試成績基礎上加3分,獲得二等功及以上榮譽的在面試成績基礎上加5分。同一類榮譽只加一次分,獲得多項榮譽的可累計加分,最多不超過5分。
4.應聘者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5.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應聘者總成績按分數高低排序,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根據《河北省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烈士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和先進個人,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比例內末位應聘者總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面試成績較高人員、學歷(學位)較高人員、烈士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和先進個人、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人員、崗位相關工作經歷較長人員。以上條件均相同的,都進入體檢、考察,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擇優聘用。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用人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七)考察
對應聘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聘用為執法輔助人員的情形。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將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為期5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有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與雄安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應聘者應根據工作需要服從崗位調劑,若不服從調劑視為放棄,造成空額按照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直至滿足崗位需求為止。擬聘用人員中,凡屬與其它單位有勞動關系的人員,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再簽訂勞動合同。接受聘用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為3年。鑒于崗位涉及專項培訓、專業技術培訓等,因此將與擬聘用人員協商,約定服務期及相應的違約責任。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及被聘用人員表現等情況,決定續聘或解聘。
(十)遞補與調劑
本次招聘應聘者總成績12個月內有效。如有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試用等各環節不合格或放棄,或聘用后12個月內終止勞動關系造成招聘名額空缺的,根據工作需要,可從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有崗位空缺的,可從本單位其他招聘崗位符合條件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調劑遞補。
三、工作待遇
1.按照雄安新區新建片區執法輔助人員薪酬標準確定工資待遇。
2.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3.統一發放四季制式服裝及標識。
四、注意事項
(一)招聘相關信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發布,請應聘者從報名開始到招聘工作結束,隨時關注信息發布網站,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凡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若因個人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或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312-5609812 技術咨詢電話:0312-56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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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區啟動區管委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