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河北省疾控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定于2024年4月28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為擬進入考核面試的招聘人員,招聘人員從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均進入資格復審。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具體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4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點:河北省疾控中心實驗樓203房間。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區槐安東路97號(因中心建樓施工,請走中心西門(石家莊市裕華區青園街與東風路交口東南角))。(市內39路、49路、81路、71路、1環1路、1環2路、106路、46路、69路、33路公交車均可到達)。
聯系電話: 0311-86573160 86573161
三、參加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讀學校證明及學校錄取證明;研究生學歷考生須提供本科學歷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等。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藍底照片一張。
5.報考人員為“高校畢業生”的2022、2023年畢業生的,須提供原畢業院校或各級就業主管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等提供的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管證明,同時提供擇業期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6.需要提供所學專業證明的人員務必提前準備好學校開具的并有導師簽字的研究領域證明(必須是學校蓋章加上導師簽字)、所學課程簽字蓋章證明(國外學校課程成績單須有公證處出具的中英文對照)、自設專業文件通知、報考研究生時的擬錄取通知電子信息截圖等相關佐證材料。
7.服務基層項目等其他具體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佐證資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為提高資格復審效率,考生務必提前準備齊全資格復審相關佐證材料。
四、注意事項及要求
1.資格復審應由考生本人參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2.考生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經省衛生健康委、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取消面試資格。
4.對于提供虛假證件及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5.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和有關規定完成遞補。
原標題: 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原文鏈接:https://www.hebeicdc.cn/tzgg/6703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