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保定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易縣公安局實際情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
招聘易縣公安局專職看護輔警4名,性別要求均為男性。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二)保定市戶籍(不含定州、雄安三縣)。
(三)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形體端正。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單側矯正視力在4.8以上,凈身高1.70米以上;體重指數(BMI)不得小于17.3或者大于27.3(計算公式為:體重(千克)÷身高(厘米)÷身高(厘米)×10000)。
(四)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1990年1月17日至2008年1月17日之間出生)。
(五)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或中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7.被開除黨籍、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紀律或規定被開除、辭退的;
11.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管部門處罰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1.公告發布:于2026年1月17日在報名網站公開發布。
2.報名網站:https://rpta.cn
3.提示:請報名者隨時關注報名網站,此次招聘的各個環節將以《公告》方式在報名網站發布,因考生未能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后續各環節公告,所產生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資格初審通過后及時繳納考務費100元,繳費成功后即報名成功。
2.報名截止時間:2026年1月22日17: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22日18:00,繳費截止時間:2026年1月22日21:00。
3.報名注意事項:建議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最后兩天高峰期報名、繳費。出現兩人以上考生使用同一臺電腦報名或繳費時,每位考生報名完成后一定退出登錄,關閉所有顯示本人信息的填報頁面,以免發生報名錯誤。
4.報名需提交并上傳以下電子版證明資料(請按照報名系統要求上傳對應格式原件的掃描件)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2)畢業證書掃描件;
(3)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掃描件(必須為有效期內且含在線驗證碼);
(4)戶口簿(包括首頁和本人頁)掃描件;
(5)具有退役證、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烈屬證、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證書或其他優先條件等相關證明材料,需上傳原件掃描件。
5.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序:
(1)應聘者開始報名前,須詳細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此公告,然后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考者必須履行《考生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應聘者必須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審核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時請規范填寫和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并成功繳費后即完成報名,考生繳費后請再次登錄系統查詢報名狀態及確認繳費是否成功,以免影響考試。
(4)應聘者登錄報名網站注冊賬號,通過登錄賬號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48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不能再修改,將進入繳費程序;審核駁回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通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工作人員根據修改后信息進行再次審核;“審核不通過”的,將不具備應聘資格。
(5)應聘者務必牢記自己的注冊賬號和密碼、報名截止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個人賬號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準考證》《自愿承擔體能測評風險承諾書》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生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體能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確保本人身體狀況良好,因身體健康原因出現意外或測試中受傷由考生本人承擔后果。
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
體能測評中的任何一個單項不達標,即為不合格,單項不合格的報考者立即離場,不再參加其他項目。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筆試。
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確認自身無不適宜劇烈運動的疾病,簽署《自愿承擔體能測評風險承諾書》(見附件1),自愿承擔體能測評風險。
2、報考者應遵守體能測評規則,服從現場裁判指令和工作人員引導,不按規定進行體能測評的判定為不合格。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準考證》《考生誠信承諾書》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等內容。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本次筆試通過機讀形式閱卷,無人工登統,考生須按照考試要求規范填涂答題卡,因個人原因填涂不規范導致讀卡困難等,后果自負。
3.筆試成績公布: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考試成績,為保護考生個人隱私并參照公務員招錄做法,考生只能查詢個人成績。
4.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五)資格復審
1.在報名網站發布資格復審通知,具體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報考者需本人前往現場審核,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報名材料原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包括: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必須為有效期內且含在線驗證碼);
(4)戶口簿(包括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5)具有退役證、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證明、烈屬證、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證書等優先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對于資格復審過程中出現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數比例低于1:2的情況,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因報名時所填報信息不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不符合應聘條件或無故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取消進入面試及后續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同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無論任何環節,一旦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取消后續聘用資格。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重點測試考生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能力及儀容儀表等綜合素質。考生現場抽簽決定面試順序,考生現場只報自己的面試順序號,不得報姓名及個人信息,否則視為違紀。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凡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者不予聘用。面試評委由5名面試官組成,全體評委的平均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為應聘人員的面試最終成績。
3.面試有關要求:面試考點實行封閉入闈管理。考生須持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面試通知單》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
4.面試成績于面試當天全部結束后張貼在考場顯眼位置。
5.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綜合成績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確定人選進入體檢、綜合考察環節。
6.綜合成績查詢: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綜合成績及是否進入下一個環節。
(七)體檢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個人總成績并列時,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員:①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②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③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④筆試成績高者;⑤學歷高者。
2.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的優先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
3.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現行的《公務員招錄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擬錄用人員自行承擔。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綜合考察
參照人民警察標準,依據《河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保定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并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對考生本人有無違法違紀記錄、有無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進行考核及對其報考條件等考察復核。
(九)公示
根據體能測評、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綜合考察結果正式確定擬錄用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出現考生放棄產生空額的,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體檢優先順序遞補。
五、相關待遇
(一)簽訂合同
公示期滿后,勞務派遣公司與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包含在合同期內),其間不能適應工作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二)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待遇參照易縣輔警現行薪酬標準執行,繳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及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部分由勞務派遣機構代扣代繳。
六、其他說明
(一)報考人員應完整準確提交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即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在招錄過程中,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步驟的,視為主動放棄。
(三)本次招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咨詢電話:0312-5099009
監督電話:0312-8212832
(工作時間:9:00-12:00;14:00-17:00)
點擊查看>>>
1.體能測評相關事項承諾書
2.考生誠信承諾書
易縣公安局輔警招聘工作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