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概況
本次招聘的學校均為曲周縣教育體育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選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高中、職教中心、初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共298名,部分崗位限高校畢業生報考(以下簡稱“a類崗位”)173名,其他(以下簡稱“b類崗位”)125名。
高中(含職教)教師85名,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50名。
初中教師50名,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28名。
小學教師133名,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78名,定向招聘崗位3名。
幼兒教師30名,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17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表一)《曲周縣202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崗位條件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五、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遵守憲法和法律;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2年10月19日以前出生,含當天),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報名第一天(含當天);
5、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及其他條件;
7、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8、小學和幼兒教師限邯鄲市戶籍,邯鄲市戶籍是指考生本人具有邯鄲市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邯鄲市,戶籍以2020年10月19日(報名第一天)戶口所在地為準。報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鄲市常住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為具有其戶籍。研究生學歷畢業生不限戶籍。高校畢業生不限戶籍。定向招聘崗位不限戶籍。
9、學歷及資格要求:
(1)高中教師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取得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2)職教中心教師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其中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計算機教師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電子專業教師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物理、電子自動化、自動控制、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無人機應用技術;農學專業教師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園藝植物保護、種子科學、動物檢疫、林學、食品加工;數控專業教師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數控加工工藝、機械制造;
(3)初中教師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4)小學及幼兒教師崗位: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小學教師應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幼兒教師應取得幼兒園或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
(5)定向招聘崗位: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該崗位定向招聘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是指:2020年度當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選聘的任職3年以上、考核稱職以上的在崗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河北省應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河北省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崗位,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初中教育的,可報考初中和小學所有崗位。對于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小學教育的,可報考小學所有崗位。教師資格證上未明確任教學科的,結合本人所學專業確定報考崗位。
按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發〔2020〕24號),2020年招聘教師崗位(含定向招聘崗位)對教師資格證要求如下:考生報考時如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則按照教師資格證進行報考。對于高校畢業生,如報考時尚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行報考,聘用后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3、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以及其他未經現任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4、曲周縣在編教師;